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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标准
浏览: 日期:2015/9/3 21:47:09 
政策法规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(1994年国务院147号令)
(“第九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。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,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”)
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(GB 17859-1999)
第一级:用户自主保护级;
第二级:系统审计保护级;
第三级:安全标记保护级;
第四级:结构化保护级;
第五级:访问验证保护级”)
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(中办发[2003]27号)
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(公通字[2004]66号)
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(公信安[2007]861号)
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 (公信安[2009]1429号)
地方及行业范例
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(发改高技[2008]2071号)
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
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基本技术要求 (2010年3月)
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(试行) (JR/T 0060-2010)
山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(2009年1月)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(2008年4月)
宁夏回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(2009年10月)
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(2009年1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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