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
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
申 请 书
申 请 单 位:□初次 □延续 □变更
申 请 类 型:□初次 □延续 □变更
申 请 等 级:□甲级 □乙级 □变更
申 请 类 别:□初次 □延续 □变更
申 请 日 期:□初年 □延月 □变日
国家保密局 印制
填写须知
1.填写《申请书》前,应当阅读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》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,知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。
2.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文件、证件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合法性负责,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。
3.《申请书》按照表格样式自行印制,内容填写不下的,可增页填写。
4.《申请书》中所有表格内容须填写完整、清楚。
5.《申请书》及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,编码装订,加盖骑缝章。
6.申请所提交的文件、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7.《申请书》一式三份。另需提供与《申请书》及申请材料内容相同的光盘资料三份。
8.以上材料均填写电子版,打印要求:标题黑体二号字,正文宋体三号字,行间距32磅,上下左右页边距27mm。
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
本单位自愿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,知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有关规定,保证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资质审查工作。
本单位在近3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,对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申报材料如有虚假,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法定代表人签字:
申请单位(公章):
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清单
1. 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2.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
3. 单位章程复印件(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);
4. 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(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)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;
5. 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;
7.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8. 资质相关人员名单(含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岗位、职称或执业资格、涉密等级);
9. 近3年相关业务合同清单(含合同编号、合同名称、委托方、收入金额、签订时间、涉密等级和服务年限);
10.验资报告及上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);
12.取得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。
12.以上材料须提供电子文档光盘3份。